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红柳林煤矿矿井防隔水煤(岩)柱留设设计项目”,招标人为陕煤集团神木红柳林矿业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于企业自筹,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陕煤集团神木红柳林矿业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包件划分
2.1项目名称:红柳林煤矿矿井防隔水煤(岩)柱留设设计项目,本项目划分为1个包件:
2.2项目概况:
为了合理开采煤炭资源,确保煤矿安全生产,根据《煤矿防治水细则》、《陕西省煤矿防治水管理规定(试行)》等相关依据,结合红柳林煤矿实际地质条件、水文地质条件以及矿井开采现状,开展矿井各类防隔水煤(岩)柱设计工作。
2.3招标范围:
(1)结合《煤矿防治水细则》、《建筑物、水体、铁路及主要井巷煤柱留设与压煤开采规范》、《陕西省煤矿防治水管理规定(试行)》,明确红柳林煤矿各类防隔水煤(岩)
(2)资料提交内容:编制《红柳林煤矿矿井防隔水煤(岩)柱留设设计》报告,提交报告纸质版4套及U盘2个。
具体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为准。
2.4服务期:《红柳林煤矿矿井防隔水煤(岩)柱留设设计》于合同签订后1月内完成报告编制及评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开户许可证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防隔水煤(岩)柱留设设计项目类似或者相关业绩至少1份。(证明材料以合同为准。业绩有效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合同金额、签订时间页、合同内容页及双方盖章页);
3.3 投标人提供近2022年-
2023年连续两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若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两年,可提供成立之后年份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
3.4 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提供2024年3月以后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复印件;
3.5信誉要求: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index.jsp)列入失信企业目录,未被列入陕煤集团“供应(合作)商黑名单”且在公布期内。(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或证明材料)
3.6 近三年内无骗取合同等严重违法行为,无被责令停业、暂停投标等情况,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情况(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或证明材料);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4年12月3日至2024年12月9日(法定节假日期间接受文件购买),每日上午 8: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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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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