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本招标项目资中县麻柳河及支流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2024年批次)(项目名称)已由资中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资发改环资〔2023〕8号、资发改招标【2024】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内江市资中生态环境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环保专项资金880万元,不足部分争取上级专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内江市资中生态环境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资中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资发改招标【2024】8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资中县麻柳河流域;
2.2建设规模:建设生态缓冲带4560m(含平整土地10620㎡、土方开挖及外运2810m³、种植草本植物3160㎡、种植灌木植物3120㎡、种植土8220m³)、生态拦截沟3100m(含沟底生态改造2610㎡、沟边生态改造1420㎡、)、流域生境修复(含水体清杂26560㎡、配置净化填料1020m³、安装生态浮床24个)等相关建设内容。
2.3监理服务期限: 施工工期加缺陷责任期;
2.4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设计范围内、工程建设全过程(含质量保修期内)的全部施工监理和本工程的所有附属工程的监理(含增加工程及附属工程等)。
2.5标段划分:本项目监理一个标段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
☑近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监理)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监理的总投资不低于1000万的市政公用工程类施工监理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已完工项目须提供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 。
☐无业绩要求。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市政公用工程)执业证书,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5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27日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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