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移动通信设施备电项目采购采购公告
本次采用公开综合评审方式组织采购深圳移动通信设施备电项目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就此项目进行文件响应。对此项目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请按照本公告的要求的时间和办理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参加报价。详细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深圳移动通信设施备电项目采购 项目类别:货物
2)采购方式:公开综合评审
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00%
二、采购模式
1)项目地点:深圳市
2)预计采购金额: 1914398.00元
3)供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0天内。(具体供货期以采购人实际要求为准)
4)采购范围:本项目采购范围为深圳移动通信设施备电项目系统电池组,其中,备电系统采用磷酸铁锂电池。技术要求以《技术规范》为准,项目涵盖安装、调试及验收全过程,确保满足招标方合同规定的验收标准。如验收中发现设备问题或不符合验收标准,成交单位需立即整改,直至验收合格。
设备采购目标:
满足规范要求:中标单位提供的设备必须确保满足技术规范书中的所有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性能、质量、安全、兼容性等方面。
按期到货:中标单位需确保设备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按期到货。
中标单位需承诺在设备安装及运营期内因消防等问题导致项目无法运营的,应无条件承担相关费用。
中标单位需承诺在项目运营期内,需承诺在通信设施负荷不增加情况下,若电池无法100%消纳基站直流负荷峰期用电量,应无条件承担甲方收益损失。
如本项目取消,中标单位无权追究招标人责任。
预计采购金额:1914398.00元;
供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0天内。(具体供货期以采购人实际要求为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或具有企业法人授权,且具有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的其他组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
3)不得存在的情形:企业(有限合伙)暂停或取消其投标资格,且未解冻的。
4)投标人须完成供应商登记。
5)其他不得存在的情形:投标人被国家或地方政府行业主管、监督部门(或其授权机构)纳入惩戒对象名单,且未解冻的。
6)型式试验报告或检测报告要求:出具的与相应标的相对应的产品型式试验报告
7)原则上应由制造商参与投标,确需经代理商投标的,可由制造商授权的合法代理商参加评估和投标(必须持有制造商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同一厂家生产的同一品牌的产品,只接受报价最低者为有效的投标人。
四、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4年12月04日12时30分00秒至2024年12月09日17时30分00秒下载采购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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