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采购项目编号:2024
三、项目预算金额:208307.15元(最高限价:208307.15元)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强制优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五、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主要内容:本次装修改造包括原吊顶及墙砖拆除、原墙面及天棚涂料等拆除、水电管线改造、客餐厅及走廊公共部分重新吊顶并涂饰乳胶漆饰面、柱子包封、窗台饰面、定制餐厅卡座、定制隔断、暖气片包封、灯具及线路敷设、厨房定制整体橱柜、台盆安装、防水涂刷、餐桌及餐椅定制采购、成品保护、全屋保洁等改造装修内容(详见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的所有内容,二者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质量要求:合格;
工 期:30日历天。
六、响应人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强制优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响应人须同时具备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注:以下材料供应商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只需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中的格式,供应商在成交后,应将上述要求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或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a. 近六个月(指 2024年6月至至今)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b. 近六个月(指2024年6月至至今)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响应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七、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7.1凡有意参加本次采购的供应商在请于2024年12月4日至2024年12月10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报名并领取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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