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项目名称:莆田平海湾海上风电场升压站周界电子围栏系统改造项目
2.2 项目内容:
于莆田平海湾海上风电场保营升压站和鸬鹚岛升压站各建设一套升压站周界电子围栏系统,采用光纤振动探测技术进行周界入侵监测,并将其接入原升压站图像监控系统网络,实现周界入侵告警后联动摄像头自动进行入侵定位、图像识别。同时鸬鹚岛升压站周界电子围栏系统信号经海底光电复合电缆传输至保营升压站汇总后统一引至保营升压站中控室,通过原图像监控系统工作站进行图像、声光报警,并拆除原锈蚀、损坏设备。具体内容与要求详见“第二章 采购内容与要求”。
该项目作业地点包括鸬鹚岛升压站,该区域位于海上鸬鹚岛区域,作业条件受海况、风况影响。
2.3 供货期/工期:中标人应于合同签订后且收到招标人要求供货的书面通知后,于30日内完成设备到货、安装、调试工作。
2.4 地点:莆田市秀屿区平海镇保营升压站及鸬鹚岛升压站。中标人将有关货物等运至招标人指定地点,并负责所有交通运输费用(包含海上和陆上)。
3、供应商资格标准:
(1)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加盖供应商公章)。
(2)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电厂或电站周界电子围栏系统供货或安装或消缺业绩。(附相关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注: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应是清晰的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在报价过程中,如有发现供应商有为谋取参加而提供虚假资料欺骗招标人和询价小组的行为,将取消其报价资格。若在成交后和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现其提供虚假资料的将取消其成交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必须进行赔偿并负相关责任。)
(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信誉要求:
1)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或由投标产品引起的安全事故(以住建部、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能源局、国家安监总局等有关部门网站公开通报为准);
2)投标人未处于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状态;
3)投标截止时间日评标委员会查询投标人(不含分支机构)未被人民法院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网站(shixin.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投标截止时间日评标委员会查询投标人(不含分支机构)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6)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或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或较大数额罚款(根据《关于颁布<关于建设行政处罚中适用听证程序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的规定>的通知》(闽建法〔2001〕206号),暂定金额为10万元及以上)等行政处罚的重大违法记录。
(5)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注:财务要求及信誉要求的第1)、2)、5)、6)项在投标时由投标人进行承诺(详见第四章“一、报价书”格式),若中标后发现投标人所作的承诺与事实不符,招标人可随时无条件解除合同并要求投标人承担合同解除造成的一切损失。)
4、询价文件发出:
本次询价文件采用电子发出形式获得,凡有意参加报价者,于2024年12月4日(北京时间,下同)起至2024年12月9日(节假日照常发售), (请登录)购买、下载电子招标(采购)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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