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桥学院高新校区大礼堂改造提升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二次)”项目已获批准招标,招标资金自筹,招标人为昆明中营津桥科教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活动。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津桥学院高新校区大礼堂改造提升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二次)。
2.2项目概况:完成津桥学院高新校区大礼堂改造提升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二次)的所有内容,包含但不限于礼堂内地面、墙面、天棚面装修改造工程、消防系统、照明及综合配线系统等项目投资约为435.276万元(含项目设计费17万元和预留金39.566万元)。
2.3招标内容:
(1)设计部分内容:完成本项目所需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室内改造提升设计、消防设计、供电设计、供水设计等满足施工要求的所有设计内容并通过技术审查及相关行政审批,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等后续跟踪服务。
(2)施工部分内容:完成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包括的全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对设备进行拆除及安装,室内改造工程、消防工程、安装工程含屋顶钢结构第三方检测报告及转换层修复加强、屋顶防水修复等,负责工程竣工验收含室内回音检测及调试、室内环境第三方检测报告、移交、交付使用、工程归档,办理工程建设相关行政审批等服务和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3)采购部分内容:本项目所需施工材料、设施及机电设备的采购及安装调试。
(4)对拆除观众席座椅进行回收(具体座椅数量和材质由投标人在投标前进行现场踏勘)。
注:上述工作内容均为暂定,具体以招标人实际委托情况为准,中标人须无条件配合招标人,不得因此追加费用或增加工期。
2.4项目地点:昆明市高新区海源北路1268号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大礼堂。
2.5工期要求:
(1)设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5日历天内完成设计并出具施工图纸。
(2)施工总工期:10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下发开工令为准)。
2.6质量要求:
(1)设计:满足招标人要求,并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标准及规范,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2)施工: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13)及国家、地方、行业现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相关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的要求,符合设计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有相关规范及标准调整,按最新执行的规范及标准执行。
2.7工程质保期要求:装饰装修及设施设备安装(改造)整体质保2年,涉及防水部分质保5年。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9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类型法人机构法定证明文件)。
(2)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以下任意资质。
①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含)及以上资质及消防设施工程专项设计资质。③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丙级(含)及以上资质及消防设施工程专项设计资质。
注:若投标人提供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资质中包含消防设施工程专项设计服务的,无需单独提供消防设施工程专项设计资质。
(3)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以下任意资质。
①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及以上资质,及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4)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施工单位均须提供)。
3.2人员要求:
(1)拟派往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专业类别为建筑工程),且必须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的注册单位需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常驻现场,并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并附有相应承诺。
(2)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具有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
(3)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的施工项目管理人员须符合《云南省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标准》(DBJ53/T-69-2014),且拟派往本项目的施工项目管理人员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员工,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数量最低配备标准: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质检员)1人、标准员1人、材料员1人、机械员1人、劳务员1人、资料员1人。
3.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1年-2023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或利润表),若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企业成立当年至今已有财务会计报表,2024年1月1日后成立的提供情况说明。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2020年至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营业执照(或许可证);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自行承诺)。
(2)未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上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承诺书)。
注: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开完标后查询,有失信记录的按投标文件无效处理。
3.5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并满足以下要求:
①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②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③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按招标文件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③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④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投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于2024年11月27日至2024年12月0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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