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条款约定:“其中安装及附属工程费占合同总价的20%,即 元(增值税税率3%),设备费占合同总价的80%,即 元(增值税税率13%)”,是指中标人在收取工程款时必须向招标人提供以上比例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人可按全费用综合单价自行报价,由评委评审。6、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开标时间:“2.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请注册或升级为及以上会员,查看招投标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