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铁塔东莞2024-2025年一体两翼业务支撑专项服务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内容:广东铁塔东莞2024-2025年一体两翼业务支撑专项服务采购项目。
1.2预算金额:本项目含税预算金额约为129.6万元,具体以实际发生结算为准,结算上限金额不超过合同签订最高金额。
1.3服务区域及配置情况:
| 序号 | 服务区域 | 服务项 | 服务内容 | 团队人员配置情况 |
| 1 | 东莞市 | 区域两翼业务支撑人员 | 主要负责相关区域的两翼业务业务技术方案支撑、维护工作管理支撑。 | 3名 |
| 2 | 业务拓展人员 | 主要负责一体业务、能源业务营收回款、合同支撑、用户回访以及换充备发电领域的维护工作管理支撑。 | 7名 |
1.4标段划分及成交: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5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详见“报价一览表”,参选人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两翼业务拓展支撑,智联、能源业务技术方案支撑、商务方案支撑以及业务开展运营管理支撑;平台开发支撑,业务拓展等服务,详细服务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2.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3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及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2.4分包转包情况: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或非法转包,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由成交人承担违约责任。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依法设立:参选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参选人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参选人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非法人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3.2业绩要求:参选人须具备自2021年01月01日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时间为准)在全国范围内的同类项目业绩累计金额不少于50万(同类项目定义:支撑服务类项目)。
证明材料要求:
(1)业绩合同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名称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合同时间页、合同签字盖章页等)作为证明材料。
(2)如框架合同采购方采用线下下达订单,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和该框架合同下的订单(需要体现采购方盖章及与所提供框架协议的关联性)作为证明材料。
(3)如框架合同采购方采用线上电子平台下达订单,按以下任一方式提供证明材料:
①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和至少一张对应框架合同下的平台订单截图+采购方盖章的订单清单(建议同时提供可编辑的Excel格式的订单清单上传至大附件);订单清单应包含框架合同名称、框架合同编号、订单编号、订单含税金额、订单时间、含税汇总金额等内容作为证明材料。
②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和平台订单截图(需要体现与所提供框架协议的关联性)。
(4)若为单项合同,时间和金额以合同为准;若为框架合同,时间和金额以订单为准。材料内容应足以支撑判断合同内容、时间、金额等情况,资料不全,评委无法确定该项业绩的则不予认可。
3.3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自2021年01月01日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自2019年01月01日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自2019年01月01日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或广东省分公司或东莞市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或东莞市分公司列入企业黑名单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证明材料要求:参选人须提供《信誉承诺函》。
3.4关联企业要求:
(1)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2)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3)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证明材料要求:参选人须提供承诺函。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6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中选人承担违约责任。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2月03日18时00分至2024年12月06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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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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