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汤阴县羑里城景区绿化养护保洁管理项目
2.项目编号:J(请登录)
3.项目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采购预算价:290000元
5.服务需求:本项目共一个包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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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段 |
项目主要服务内容 |
预算价 |
具体基本技术要求 |
服务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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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绿化养护保洁服务 |
290000元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一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
5.1采购内容:1、项目概况:羑里城景区内所有绿化区域与公共场所保洁区域共5.7万平方米。其中绿化区域3.5万平方米,主要内容包括:1、绿化树木和绿地的养护与补栽,浇水,除草,修剪,施肥,病虫害防治,清理绿化区垃圾、打扫卫生,养护管理等;2、古柏树的保护、养护和管理;3、蓍草的培植、养护和管理;4、培植、修剪景区内造型树木花草;5、景区大门内外、道路、景区建筑物、卫生间等所有对外公共场所共2.2万平米的保洁。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供应商基础性资格要求,■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2对供应商的其他规定
供应商应当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以上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对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供应商有上述任一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为无效投标。查询的网页内容将以截图或者拍照作为证据留存。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3不同支(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分支公司直接参加投标需提供总公司项目授权书,如供应商为分公司的,提交的相关资格和符合性要求中可提供总公司相关证明材料。
3.4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性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2)资格证明材料(文件)应附于响应文件中并经供应商盖章。供应商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性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3)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由磋商小组进行文件审查,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3日至2024年12月9日(北京时间:上午 8:30-11:30 ,下午14:3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报名并领取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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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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