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核工业二四建设有限公司 -中国核建二级集采-涞源26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法律服务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
- 项目名称:中国核建二级集采-涞源26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法律服务采购
- 项目编号:CNEC-FW-GKJT-24-0775
- 交货/服务时间:至项目全容量并网验收完成及结算回款完毕。
- 交货/服务地点:河北省保定市涞源县上庄乡、金家井和留家庄乡周边。升压站位于上庄乡狮子峪村。
- 供货范围:项目建设期(涞源26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EPC合同履约全过程、项目全容量并网验收完成及工程结算回款完毕)提供法律咨询工作,包括不限于EPC总承包合同、补充协议及涉及到项目的其他文件风险识别、提出应对措施,制定谈判策略,与相关方谈判,融资合同的谈判与审查,涉及项目的上下游及相关方的合同、补充协议、工程款支付、签证、索赔等全过程的法律服务。根据采购人要求,参加内部的相关会议及汇报相关工作(若需),根据项目推进情况,应采购人要求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书、律师函。根据采购人要求可到现场驻场提供法律服务。
- 质量要求:要求对项目服务及时,律师收到相关文件应在2个工作日进行回复,最迟不得超过3个工作日。若需要律师到现场或其他地点提供服务,需接到采购人通知,24小时内到位,有特殊情况可向采购人说明。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律所,有效的律所执业许可证。
(2)信誉要求:凡 在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https://credit.acla.org.cn/)有行政处罚、行业处分信息的,不得参加本采购应答。(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3)人员要求:律所配备服务律师,律师应当具有律师执业证书。
(4)其他要求:供应商在的报名、下载文件、报价等环节实施过程中,如出现IP地址一致等异常情况时,采购单位将视情况决定对IP地址出现异常的供应商进行调查或直接采取处理措施。采购单位如进行调查的,供应商有义务配合调查并按要求做出回应,如供应商未按采购单位要求及时回应的,则采购单位有权根据已知资料和情况做出相关处理决定。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不同供应商之间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2)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3)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应答资格;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根据中国核工业集团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
本次采购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 专项资格条件:无。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