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PPE项目配套道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小叶路(乙五街-新凯东街)道路排水工程(一),由长春汽开区城建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春凯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建设资金已落实,中铁七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预制管道、砂石料、沥青混凝土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本工程施工地点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道路工程起点为现状新凯东街,道路工程终点为征地界限,施工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为30km/h,道路规划全长1192.067米,道路红线宽度 20.5-30.85m,双向4车道,排水管径最大DN2200,划分为道路工程、雨水外网工程、电气工程三个专业施工,合同竣工时间为2025年7月30日。
2.2 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共计 3 个包件,具体物资品种、包件划分和计划交货期等内容见附表 1。
3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资格条件详见附表 1。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物资,且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始终与 投标承诺一致。
3.4 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即每个包件投标文件单独封装)。
3.5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6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包件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2)与本包件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3)与本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投标;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6)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7)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 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评标委员 会投标截止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标委员会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44 .招标文件的获取请于 2024 2024 年年 12 12月月 99日日 10:00 10:00 前……
5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开标时间:2024 年 12月 25日 9 时 3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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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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