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编号:HFJ
三、项目说明:
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恒丰银行聊城分行员工餐服务采购项目,食堂就餐人数约70人,拟选定一家合格的餐饮商提供正常食堂工作餐制作及食堂管理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服务期限:两年(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3.服务地点:聊城市。
4.包号划分:一个包。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资金、服务水平等方面具有保障能力,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许可证》和《食品卫生许可证》(“二证合一”的只需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
3.供应商拟派的厨师应具有厨师证书,并具有3年以上厨师经验(供应商配备的所有人员上岗位后必须持有有效期内的健康证);
4.符合食品安全法、食品卫生法、动物防疫法及其他行政法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截图(查询时段: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至报价截止日);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4年12月3日至2024年12月9日09:0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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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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