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省水环境监测中心升级改造及无锡分中心迁建工程已由苏发改投资发〔2024〕115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水利基建投资,并争取国家资金补助支持,项目法人为江苏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招标人为江苏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项目代建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江苏省水环境监测中心升级改造及无锡分中心迁建工程仪器设备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南京市、无锡市。
2.2本合同项目招标内容:省中心3台(套)水质检测仪器设备、无锡分中心8(套)台水质监测仪器设备和6台(套)水生态监测仪器设备,共计17台(套)仪器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
2.3本合同项目工期:自签订合同起12个月。电子投标文件按360天填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一项单项合同金额(签约合同价)2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实验室仪器设备项目(含气相色谱-质谱仪、气相色谱仪、原子荧光光度计、等离子发射光谱仪、便携式多参数监测仪、生物毒性分析仪中至少一种)业绩,须同时具备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文件或合同完工验收资料的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前附表第3.5.3项要求)。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基本存款账户目前不存在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其他要求: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如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承诺函”中提供“无失信被执行人承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7.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4年12月3日至2024年12月10日(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获取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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