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序列号:ZFCG202411101
预算金额(元):1800000.00元
最高限价(元):1800000.00元
采购需求:安顺市交通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
标项1
标项名称:安顺市交通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8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在安顺市建立主要交通干道交通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能实现对城市交通空气质量的实时监测,先进的监测设备和技术,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为安顺市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属于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体要求:提供有效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体要求: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及两名签字注册会计师有效的职业证书。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体要求: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无需缴纳或免税的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范本);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04日00时00分至 2024年12月11日 23时59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