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大名县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已由大名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大发改〔2024〕94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邯郸市生态环境局大名县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邯郸市生态环境局大名县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大名县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 2.1.2建设地点:大名县杨桥镇程子村、房头村、边村、杨桥村; 2.1.3建设内容及规模: (1)控源截污:改造雨水口、新建沉淀池4座,配套水簸箕和雨水管;分散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240套,化粪池40座,水回用设备1套。 (2)坑塘治理:导排、净水12184m3,清淤量3062m3,垃圾清杂量1989m2,垃圾清运1193.7m3,生态护坡挖土方2631m3,生态护坡填土方2686m3,水生植物种植704m2,生态护坡4294m2,护栏601米,透水砖道路713m2,矮墙35米,绿篱隔离带35m2,绿化(护坡撒草籽)2147m2。 (3)其他配套设施:垃圾存放点4个,标识牌4个,宣传展板2套。 2.1.4质量要求:合格; 2.1.5工期:11个月;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2-04 00:00至2024-12-10 23:59(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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