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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靖酉水国家湿地公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森林步道工程(二期)招标公告
日期:2024-12-03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保靖酉水国家湿地公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森林步道工程(二期)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保财采

3、(请登录)

4、采购预算:166.53万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6、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7、工期要求:于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内完成项目验收并交付使用。

8、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磋商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3%。

二、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预算

采购内容

备注

保靖酉水国家湿地公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森林步道工程(二期)

166.53万元

保靖酉水国家湿地公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森林步道工程(二期),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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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分包给中小企业。

2.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各供应商应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及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组成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填写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2.2如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3.1供应商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建设工程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后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2拟任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接受联合体的,联合体应满足:/。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7、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四、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03日至2024年12月10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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