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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猇亭区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工程一期施工招标公告
日期:2024-12-02 收藏项目

招标条件

宜昌市猇亭区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工程已由宜昌市猇亭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宜猇发改审批[2024]11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区级财政资金及争取上级补助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和招标人为宜昌市猇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  (一)供水管网智能化改造:对老旧供水管网普查并搭建管网GIS系统、分区管理系统平台,安装分区计量设备,搭建二次供水管理平台;

(二)老旧管网更新改造:对猇亭大道等道路沿线老旧水泥管供水管改建并更换为球墨铸铁管,重建DN200—DN800球墨铸铁供水主管约8.4km,配套水表井及各类闸阀管件等设施;  

(三)供水管网漏损治理:改造小区破损老旧供水设施,对泵房进行改造;

(四)老旧小区供水管网及设施改造提升:改造庭院管道、立管,对入户水表、配件更换。

2.2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施工内容,配合招标人完成改造庭院管道、立管、入户水表、泵房、二次供水管理平台、管网GIS系统、分区管理系统平台等搭建及移交工作。

2.3项目地点:宜昌市猇亭区 。

2.4工期:240历天 。

2.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相关施工验收标准规范的合格等级标准 。

2.6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CJJ/T275-2018)合格标准,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3.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且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3.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安全生产许可证彩色扫描件)

3.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1)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其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且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上传注册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2)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3.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6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拟派本项目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基本配置为: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可由技术负责人兼任)不少于1人,质量员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具有综合类(C3证)或一人具有负责土建(C2证),另外一人具有机械安全管理(C1证);未实行C1、C2、C3证书分类的外省建筑企业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视为C3证件],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配备人数不少于1人(可相互兼任,但应具备以上5类人员证书),总配备人数不少于5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补充说明:(1)投标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止不得同时在其他建筑工程项目中任职(《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若本项目中标,其他关键性岗位人员(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如有在建工程,应确保本项目开工前严格按照《湖北省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到岗履职。经建设单位同意,建设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可在宜昌城区担任不超过3个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详见相应合同条款约定)。

(2)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湖北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承揽本省工程项目组建的施工项目部,其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办法或认可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查询其真伪(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或链接),或提供由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认可的机构)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3)若拟派本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存在兼任的情况,投标人应在“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表格中对上述五类人员定岗定员。如一人承担多个岗位,每个岗位后都要写上该人员名字。

3.7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现场专职安全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应上传2024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由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或养老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人或其分公司。

3.8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必须为“登记单位。(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3.9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

(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3)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

(4)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内部分工分别认定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不承担联合体协议约定由其他成员承担的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应的专业资质和等级不参与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和等级的认定;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6)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12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要求为以联合体形式或合同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具体要求如下:

(1)中小微企业单独投标时,应当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否则作废标处理。

(2)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申请人应当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且联合体协议中应约定联合体内中小微企业合同份额应达到合同总金额的50%;若联合体内中小微企业合同份额达不到50%,应补充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且与联合体内中小微企业合同份额累计达到50%,并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否则作废标处理。

(3)大型企业单独投标时,应当提供分包意向协议,约定中小微企业分包合同份额应达到合同总金额50%,并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否则作废标处理。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12月 2 日至2024年12月 12 日17时3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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