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SDD
2.项目名称:黄石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2024年度超短期融资券主承销商选聘项目
3.招标控制价:承销费率不得超过2‰/年,各承销商报出的总承销费包含主承销佣金、所需中介机构费用以及税费。
4.发行方式:余额包销
5.项目基本情况及主要内容:(1)承销黄石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2024年拟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报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不超过20亿元(含20亿元),期限不超过270天(含270天),最终发行金额和发行期限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批复内容及发行方案为准。(2)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协助撰写募集说明书、协调各中介机构出具申报文件,协调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审核、发行备案工作,负责发行人本次债券发行及销售工作,以及本次债券存续期管理及相关服务。
6.服务期:从下发中标通知书之日起至债券募集资金到位及后续服务结束止。若中标人中标后出现监管处分导致本次债项无法实施的,则合同终止。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经营范围的金融机构或其授权的分支机构。
2.投标人须为具备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债券承销资质的银行和证券公司。银行类投标人可授权其一个分支机构参与本次招标,证券公司类投标人不可授权其分支机构参与本次招标。被委托机构必须取得相应授权后履行投标相关事宜、提交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等。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以开标当天现场查询结果为准),且投标人当前未处于被监管机构公布禁止或暂停银行间市场债券承销资格的阶段(须提供声明函),未提供声明函则视为无效投标。
4.投标人须承诺遵循合法经营、公平交易、廉洁自律的原则,不通过不正当手段参与投标(须提供“廉洁承诺”),未提供承诺函则视为无效投标。
5.投标人前期参与招标人其他主承销商选聘项目,自中标通知书下发之日起两年内未获得批文,以及获得批文未完成发行的(因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均视为无效标处理(牵头主承销商或联席承销商均不可)。
6.投标人从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至少成功发行过一只超短期融资券,且在发行中担任牵头主承销商或联席主承销商(须提供wind资讯截屏和批复文件等业绩证明资料)。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可超过两家。本项目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中须附有联合体协议)。
三、获取招标文件
供应商于2024年12月 2日至2024年12月20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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