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JM-[TP]******** 项目名称###市台江区妇幼保健院2024年妇幼数字化中医馆建设仪器采购项目(三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49.********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品目号预算(元) 允许进口 合同包预算(元) 谈判保证金(元) 1 1-1 ###市台江区妇幼保健院2024年妇幼数字化中医馆建设仪器采购项目(三次) 1(批) ******** 否 ******** 0 合同履行期限:7个日历日。合同签订3天内完成到货验收,7天内完成安装调试验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资格承诺函: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 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 号) 规定,①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 (格式详见附件),若按附件内容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②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特定资格要求: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 ①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则无须提供此项; 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则须提供完整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有证件必须真实、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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