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C明招【XJ】******** 项目名称:妇产科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3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合同包品目号采购标的数量(单位)简要需求或要求所属行业保证金11-1妇产科设备采购项目3台详见采购内容工业5000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交货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2. 单位负责人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3. 本项目采用资格承诺制,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4、①投标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进口产品除外);若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 ②投标供应商为经销商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若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则无须提供此项。 ③投标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若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在有效期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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