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长春润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经营分公司委托,代理珍珠湖家园14部电梯维保项目,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珍珠湖家园14部电梯维保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珍珠湖家园14部电梯维保项目
2.2项目内容:14部电梯的日常维护、维修(包含电梯年度检测费用),对在有偿保养期内除主机(曳引机)以外损坏的部件进行无偿更换,详见招标文件
2.3控制价为:431522.00元
2.4服务地点:珍珠湖家园小区;
2.5服务期限:2025年2月1日至2027年1月31日,为期2年
2.6质量标准:符合行业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3.2投标人须具备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设备类别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许可参数:V≤2.5m/s(B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具备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设备类别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许可参数:V≤2.5m/s(B级)及以上资质;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
①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1年-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4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注:如投标人在2024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度任意一个月内企业的缴纳税收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
3.5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至少有一项同类或类似服务证明材料(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3.6投标人拟派出的现场驻场人员必须具备特种作业证书;
3.7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4年12月2日至2024年12月6日,每日8:30时至11:30时,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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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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