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集宁车务段,现就拆除清理集二线(集宁车务段管内)废弃房屋项目进行二次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招标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2。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或者其他组织且存续经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需要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代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及相应安全考核证书,并在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
3、投标人须有近年来营业线同类施工业绩不少于三项,并且须有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不能为联合体,无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利益冲突。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近3年财务审计报告未处于亏损经营状态或破产状态,企业未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
6、投标人需能够独立办理邻近营业线施工计划的能力,独立签订施工安全协议和办理施工计划,有具备现场防护、驻站联络资质的人员。
7、投标人具备协调地方政府及相关配合单位的能力,出现各种问题能够独立解决,车务段不予协调,所有发生问题和纠纷施工单位自行解决。
8、投标人近3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自身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际;申请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 gov.cn)中级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申请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申请人未被纳入按照《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公布的失信行为“黑名单”;申请人及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在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3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申请人自行承诺、附官方网站查询页并盖单位章。
9、投标人投标前须赴现场进行踏勘,进一步确定拆除清理房屋所在位置及核定工作量,踏勘结束后由采购人出具现场调研踏勘证明,投标人须将现场调研证明附在投标文件中。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投标人提供的资格性审查承诺书应声明: 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是否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是否在近一年内本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拟供项目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是否被国铁集团暂停接受其参与各类项目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其相应项目。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从 2024 年12月3日 8 时 30 分 起至 2024 年12月7日 17 时 00 分 (北京时间)止公开出售。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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