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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城县公安局浦城县看守所、拘留所伙房食堂管理服务竞争性谈判公告
日期:2024-12-02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HS-PC【2024】007号 项目名称###县看守所、拘留所伙房食堂管理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序号采购标的数量标的金额 (元)计量单位所属行业是否允许进口产品###县看守所、拘留所伙房食堂管理服务********项餐饮业否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进口产品:不适用于采购包1节能产品:不适用于采购包1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采购包1信息安全产品:不适用于采购包1信用记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供应商针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响应无效。(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谈判小组通过“****网站、中****网(********)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谈判小组的查询结果”)****网站原因导致谈判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谈判小组应****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③若此项规定与竞争性谈判文件其他部分有矛盾的,以此项规定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其他政策: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采购包1:【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预留形式:【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比例:10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不接受非中小企业参与投标。供应商须按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五章的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注:①上述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②依据相关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③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餐饮业”。④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局****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2)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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