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8万元/1年
最高限价:28万元/1年
采购需求:黄山市屯溪区人民医院血透科透析耗材采购项目(二次),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资质要求:
如是依法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响应产品,须满足以下条件:
1)供应商为制造商的,应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适用第三类和第二类医疗器械,进口产
品除外)。
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应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适用第三类医疗器械)。
3)拟响应产品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适用第二类和第三类医疗器械)。
4)拟响应产品纳入备案管理时,响应文件中须提供备案证明材料,或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承
诺在合同签订前提供所投产品的备案证明材料,若未按规定提供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
2.2信誉要求
截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不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存在下列有效情
形之一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3)被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4)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
条例》(国务院令第654号)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除外)或者严重违法
失信企业名单的。
注:“有效”是指“情形”规定的程度、起止期间处于有效状态。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对供应商的要
求视同对联合体成员的要求。
2.3其他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02日上午8:00至2024年12月11日下午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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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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