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临漳县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 已由 临漳县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 初步设计及概算 的批复( 临审批批字 {2024}133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邯郸市生态环境局临漳县分局 , 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及财政配套资金。 招标人为 邯郸市生态环境局临漳县分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1)控源截污:雨水口改造4套;新建污水处理站3座,建设DN200-300的污水管道9912m;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60套;垃圾清杂13256 ㎡ ,垃圾清运 4140 m3 ,垃圾存放点 5个;护栏1368.2m。(2)内源治理:导流、倒排水 37439 m3 ,清淤 5857.1 m3 。 (3)生态修复:水生植物种植4487.87 ㎡ ,曝气增氧设备 6套,水回用设备2套。(4)其他配套设施:标识牌8个,宣传展板4套。
2.1.2建设地点: 临漳县柳园镇南街,孙陶镇 西芦 村、孙陶集村,称勾镇楼郭村,柏鹤集乡北史庄村,西羊羔乡东村共计 5个乡镇6个村庄8个坑塘。
2.1. 3 质量要求 : 合格 ;
2.1.4工期:12个月;
2.2招标范围: 临漳县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施工 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部相关工作,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 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 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
3.1. 3 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 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
3.2本次招标 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 12 月 03 日 00时00分至2024年 12 月 09 日 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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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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