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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宁市2024年东澳镇镜门洋、后安镇群兴洋、和乐镇勤赛洋等中央预算内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质量检测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4-12-02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万宁市2024年东澳镇镜门洋、后安镇群兴洋、和乐镇勤赛洋等中央预算内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质量检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36497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拟采购万宁市2024年东澳镇镜门洋、后安镇群兴洋、和乐镇勤赛洋等中央预算内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质量检测一项,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检测成果在工程完工之日提交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提供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承诺函;3.2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3.3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在没有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或提供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起止时间:自磋商公告发出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3.5供应商须具备省级或以上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CMA计量认证证书;3.6供应商须具备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乙级或以上资质等级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检测能力。3.7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或者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所完成工程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责仟事故(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02日  至 2024年12月09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3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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