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三间房车辆基地大架修工艺设备采购已由呼和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呼住建发【2019】90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呼和浩特市地铁一号线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投资100.00%(政府投资0.00%,自筹100.00%),非国有投资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三间房车辆基地大架修工艺设备采购
2.2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敕勒川乳业开发区三间房车辆基地。
2.3招标规模:包括电客车架修设备的设计、制造、运输、供货、安装、调试、试运行以及交验、培训等全过程,其间包含设计联络及各检验、试验、验收、报检环节,包含本项目工程全过程服务、售后服务以及技术文件和图纸的提交。投标人按交钥匙工程要求对工程实施总承包,具体要求详见发包人要求。
2.4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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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E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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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三间房车辆基地大架修工艺设备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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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要求 |
投标人必须是经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主要设备(转向架静载试验台、智能车底吹扫设备)生产制造商或主要设备生产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生产及供货能力; 注:代理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须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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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资格要求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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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期 |
合同签订后60天内交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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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估算价 |
27500000.00元(含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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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
包括电客车架修设备的设计、制造、运输、供货、安装、调试、试运行以及交验、培训等全过程,其间包含设计联络及各检验、试验、验收、报检环节,包含本项目工程全过程服务、售后服务以及技术文件和图纸的提交。投标人按交钥匙工程要求对工程实施总承包,具体要求详见发包人要求。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2其他要求:
(1)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2)投标人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
(3)投标人自行通过中国裁判文书对项目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近3年内(中国裁判文书发布日期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不得在本次招标中同时投标。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6)投标人必须是经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主要设备(转向架静载试验台、智能车底吹扫设备)生产制造商或主要设备生产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生产及供货能力;如代理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须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如制造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须具出具制造商声明。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12 月 04 日至 2024 年 12 月 24日(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页面。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12 月 24 日 9 时 30 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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