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M(请登录)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1(请登录)
3、项目名称:麻城市就业服务体系人力资源市场及三级帮扶体系信息化建设项目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118(万元)
6、最高限价:118(万元)
7、采购需求:
第一标段:麻城市高质量就业服务三级帮扶体系管理平台采购。
第二标段:麻城市人力资源市场信息化建设采购。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软件开发部分服务时限为30天:硬件安装调试部分服务时限为21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扫描件,否则是无效投标。
3).投标人对所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4).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为依据。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行政主管部门网上打印件的扫描件签署本单位公章)。
2).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参与本采购活动前三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36个月)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投标人应提供,参与本采购活动前三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36个月),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的证明材料(投标人自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期间在“信用中国”网站自行下载本企业《信用信息报告》,提供《信用信息报告》扫描件并签署本单位公章);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签署本单位公章);
4).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提交2024年1月至今至少1个月的纳税凭证扫描件和社保缴纳凭证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扫描件;
6).法定代表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须提供签署本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扫描件;委托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须具有签署本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
7).所有投标人必须签订投标人事前信用承诺书。(详见附件)
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一标段、二标段);投标人可以对其中一个或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同一投标人限中标1个标段,即:同一个投标人只能被推荐为一个标段的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标段一、二的先后顺序进行评审,如某一投标人已作为前面某一标段的中标候选人,则后续标段评审中不再推荐其为中标候选人。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12月03日至2024年12月0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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