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内容:常州地铁1号线百丈车辆段架修场地改造施工材料检测,详见商务谈判文件“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2.项目内容:对常州地铁1号线架修场地改造施工所涉及的各种原材料、半成品、成品质量进行试验检测及提供其他相关技术服务。
主要工作:对采购人负责,做好检测的各项工作;自觉接受采购人的检查、监督与指导,紧密配合现场监理的见证取样及实体检测工作;及时提交检测报告;对质量问题应及时报告采购人及监理单位,对检测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全程参与采购人所组织的各种质量检查工作。
3.合同期限:
计划施工工期为6个月,具体开始日期以采购人发出开工报告为准,具体根据现场工期计划安排及施工进度进行检测工作。采购人对工期的调整或工期拖延,服务期也应作相应调整或顺延,属于正常的服务应存之风险事项,采购人不另外增加支付费用。
4.最高限价:人民币60万元。
二、对谈判供应商的基本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项目负责人及其联合体中任何一个成员(如有)在“信用中国” 网站上被公布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具体按照苏信用办【2018】23 号文执行;
3.无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禁止参与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4.供应商须具备下列资质之一:
①具有有效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综合资质或专项资质(专项内容必须包含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
②具有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内容必须包含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备案证书》;
5.供应商须具有省级及以上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内容必须包含建筑材料检测、建筑结构与构件或主体结构工程、地基基础);
6.供应商自2020年1月1日(含)以来至少具有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30万元的材料检测项目业绩,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7.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1月1日(含)以来,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过1项合同金额不少于30万元的材料检测项目业绩,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且能反应出相关信息(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谈判;
9.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加谈判。
三、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和办法
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12月2日至2024年12月5日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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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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