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物资招标的招标人为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遂宁高新区成渝预制菜食品科技产业园项目(配套基础设施-道路工程一期)项目经理部,现对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自购物资(商品沥青混凝土)进行公开招标,资金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遂宁市高新区北部片区,总体呈东西走向,东起于锦绣大道北段,向东与樟宁路交叉后,止于云舒北路,道路全长约 1060米,城市次干路,规划红线30米(3米人行道+12米车行道+12米车行道+3米人行道),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V=40Km/h,涉及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等附属配套工程。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6)《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公司设物【2021】569号)
4. 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和招标物资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
(2)财务能力要求: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注册资金须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须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须提供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扫描件)。
(3)生产能力要求: 生产能力满足本项目需求,生产厂生产工艺、装备符合国家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具有国家政府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在品生产许可证》和《ISO9001或ISO9002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5)供货业绩要求:具有招标物资近一年内大中型建设项目良好的销售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等扫描件)。
(6)履约信用良好,近一年内经营活动中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无违法行为记录及有关行政处罚等相关情况。
(7)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必须有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代理商投标时,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营业执照复印件、ISO9000系列质量证书复印件、检验报告复印件、资格声明等资料,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会被否决。
5.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2024年12月8日14时30分前。
6.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5日下午14时3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