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包项目长兴清泉排水煤山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尾水管工程监理已由长兴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长发改投资〔2024〕126号批准建设,本项目投资估算约55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发包人为长兴清泉排水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与发包范围
2.1建设地点:(请登录)
2.2项目规模:主要是为新建尾水管,总长度约为5.5KM,管径De710-DN1200mm;其中De710mm管长度约为3.35KM,采用PE实壁管,DN1200mm管长度约为2.15KM,采用钢管;包含:开挖管道施工、牵引管施工、顶管施工、检查井施工、沉井施工、阀门安装、各类管道配件安装、老路拆除修复等工作内容。
2.3计划工期:施工工期 250日历天。
2.4发包范围:长兴清泉排水煤山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尾水管工程监理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过程施工监理和相关服务,包括不限于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安全、造价控制和合同、信息管理等工作,协调各单位之间、各责任主体之间及相关外部单位之间与本工程相关的事宜,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并得以通过。
2.5建设项目招标控制价:3030.1808 万元。
2.6监理服务期:约250日历天。从签订监理合同之日开始至所有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及提交完整监理档案资料、通过备案为止。在工程质量保修期内和工程整个审计过程中,监理单位仍应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
2.7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竞包资格要求
3.1竞包人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浙江省外企业在成交后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3.2项目总监资格要求:注册在竞包人单位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成交后浙江省外企业拟派竞包项目负责人须在《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中完成备案。若项目负责人无法提供备案证明,则必须确保在行政主管网站可查询。】拟派项目总监有在监工程的,在监工程个数(含本工程)须符合国家及省市相关规定,并确保本项目质监备案成功。其余人员要求详见发包文件。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包。
4.发包文件的获取
竞包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竞包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11日14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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