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招标条件 | |||||||||||||
| 辽宁省沈阳市浑北环城水系排涝能力提升改造项目已经由辽宁省·沈阳市·沈阳市备案。以沈发改审字[2024]16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沈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辽宁省沈阳市浑北环城水系排涝能力提升改造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大东区、皇姑区、沈河区、和平区、于洪区、铁西区。 2.工程规模: 工程: 该项目针对沈阳市雨水调蓄能力不足、管网排水瞬时负担重的问题,兼顾水环境治理与雨水资源利用综合利用,通过对南运河、新开河及卫工明渠等河道、城市湖塘沟渠改造,有效提升沈阳市排水防涝能力。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运河清淤34.07万立方米及附属设施改造等。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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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工期要求:2025年01月01日 开工至 2025年06月30日 竣工 | |||||||||||||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监理·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甲级]或者[监理·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辽宁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平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未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且在公布期内。 5.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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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投标 | |||||||||||||
| 开标时间: 2024年12月24日 09:3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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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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