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 3%(不得超过3%)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后返还,是否付息及利息计算方式为: ;现变更为:(2)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 3%(不得超过3%)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后返还,是否付息及利息计算方式为:不计利息;招标文件中凡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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