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西安庆港公司2025年陕北片区房屋租赁项目(二次) |
| 项目概况: | 陕北伴生气综合利用大队,为伴生气综合利用项目部下属三级单位。机关设生产安全室、综合管理室、生产保障队三个职能组室,办公地点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河庄坪长庆采油一厂北三楼,下辖7个轻烃厂:高一联轻烃厂、吴堡轻烃厂、吴一联轻烃厂、学一联轻烃厂、姬五联轻烃厂、油二联轻烃厂、姬九联轻烃厂。七个轻烃厂依法分别在所属的延安市、榆林市和吴忠市进行了注册登记,分布在三市五县。陕北销售站为伴生气综合利用项目部销售部下属职能单位,主要负责陕北区域伴生气产品销售管理工作。陕北伴生气综合利用大队及陕北销售站目前无倒班场所,无法正常开展工作。为了解决日常人员倒班等相关问题,陕北伴生气综合利用大队及陕北销售站计划租用河庄坪长庆石油小区14间房子,作为陕北伴生气综合利用大队及陕北销售站员工日常倒班地点。详见公告附件 |
| 项目单位: | 伴生气综合利用项目部 |
| 项目类别: | 服务类 |
| 项目分类: | 其他 |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2.2 资质要求:“三商”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彩色影印件)。2.3 业绩要求:“三商”须具有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30日前(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金额以发票金额为准)至少1项房屋租赁业绩。提供业绩合同、对应发票及发票查验截图,谈判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30日内开具的发票不予认可。2.4 财务要求:“三商”须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须有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和公司盖章,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财务须状况良好,无资不抵债情况,具有有效履行合同资产能力。其他组织如分支机构、新成立的公司(2024年1月1日以后成立)等“三商”若不能提供本单位的财务审计报告,须提供盖公章的2024年度财务报表或近三月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事业单位提供盖公章的2024年度财务报表或近三月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详见公告附件 |
| 采购文件的获取: | 3.1谈判采购文件出售时间:自2024年12月03日至2024年12月05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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