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本招标项目2025-2026年江汉油田化学试剂(危化品)框架采购协议有机试剂,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汉油田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有机试剂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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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2.2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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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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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有机试剂 |
3125.000 |
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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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无机试剂 |
2180.000 |
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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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进口试剂 |
845.000 |
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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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剧毒品、易制毒试剂 |
550.000 |
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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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色谱试剂和制剂 |
290.000 |
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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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基准及标准试剂 |
90.000 |
瓶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2)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证书中品种类别须涵盖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3)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标的物属于国家《危险化学品目录》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销售单位需提供有效的标的物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含目录),以上证照均须涵盖标的物。(4)危险化学品运输。投标商需提供有效的标的物危化品运输资质;若投标商委托第三方物流运输,需提供有效的运输合作协议,并提供第三方物流商的标的物危化品运输资质。即:运输企业证照经营范围须涵盖危化品分类类别中的第3类:易燃液体、第5类:氧化性物质和有机过氧化物、第6类:毒性物质及第8类:腐蚀性物质。
3.1.2财务要求。
无
3.1.3业绩要求。
无
3.1.4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其他要求。
无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2024年12月2日12时0分至2024年12月9日12时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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