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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鹤壁市中医院物业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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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编号:24-80 | |||||||||||||||
| 2、项目名称:鹤壁市中医院物业服务项目 |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 4、预算金额:2,764,248.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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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鹤壁市中医院物业服务两年,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
|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年。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应当出具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其投标无效;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并做入响应文件,否则不予认可;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做入响应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1)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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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 1.时间:2024年12月02日 至 2024年12月0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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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下载招标公告:鹤壁市中医院物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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