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宜直接做为生产、生活用水水源,因此煤矿井下排水处理后分别复用于矿井一般生产、生活用水及井下消防洒水,水质应满足《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水质标准及《煤矿井下消防、洒水设计规范》(GB********)中规定的井下消防洒水水质要求。因井下排水中Cl-含量较高,长期使用将对井下生产设备及管道造成腐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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