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采购人:衢州市振东产业园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四、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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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服务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价 |
招标控制价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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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柯城生态工业园绿色零碳光储微电网项目-低碳小镇2020-3号地块厂房屋顶光伏发电项目(一期) |
1 |
项 |
采购预算价为4337500元 |
总价最高限价4125000元,最高综合单价3.3元/瓦。 |
五、合同履约期限:
1.总工期 70 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 10 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施工工期 60 日历天(自监理人发出的开工之日起)。
2.本合同供货安装总工期内需完成光伏并网发电、通过竣工验收(通过政府相关部门验收)等全部合同内容。采购人有权根据本项目建设情况调整或核减建设内容,中标人应无条件接受并不得据此提出经济上的索赔。如在没有完全履行本项目义务之前,因政策原因致使本项目无法履行的,中标人应无条件接受并不得据此提出经济上的索赔。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衢州市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五条规定:
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⑵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技术和售后保障等能力;
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⑸参加采购、招投标等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行贿犯罪记录;
⑹具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2.且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投标人自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到的行贿判决书为准)。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⑴依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投标人资质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
⑵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供“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发布的备案信息截图”或持有仍在有效期内的浙江省住建厅出具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获取
(请登录)八、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2024年12月20日09时00分00秒。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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