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金水区河村棚户区改造安置区二期 2-2 地块建设项目改续建工程配电箱采购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建七局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单位为郑州市金水区河村合村并城项目安置房建设指挥部、河南金水北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郑州市金水区河村棚户区改造安置区二期 2-2 地块建设项目改续建工程位于郑州市金水区金城大道以北,新城北路以南,杨槐路以东,杨槐东路以西区域。总建筑面积约 22.68 万 m²,包含 14 栋住宅楼及 3 套配套用房。
2.2 项目编号:HNB
2.3 招标范围:郑州市金水区河村棚户区改造安置区二期 2-2 地块建设项目改续建工程配电箱采购项目,为所需户内配电箱制作含配电箱内的电器元件、配套附件、配线等的组装、供货、运输、装卸、施工配合、验收、产品检验及售后服务工作。
2.4 交货期:根据项目现场进度要求分批供货,接到招标人书面通知后 60 日内,将货物运送到买方指定地点。
2.5 交货地点:该项目施工现场。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本招标文件技术要求,通过验收直至安全送电交工。2.7 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 2 年。
2.8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且投标人须为配电箱制造商。
3.2 财务要求:提供 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3 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后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公司以注册时间为准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须提供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
3.3 业绩要求:提供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单项合同额不低于 200 万元的配电箱采购类似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合同扫描件)。
3.4 信誉要求:
3.4.1 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企业未发生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质量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投标人须出具书面承诺);
3.4.2 投标人须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的“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相关信息,若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3.4.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投标活动(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网页查询截图或信用报告(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如有)));
3.4.4 在有关部门和行业的监督检查中没有不良记录,未被中建股份、中建七局或安装公司列入不良行为(投标人须出具书面承诺)。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 时间:2024 年 12 月 2 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6 日,每天上午 9:00 至 12:00;下午 14:30至 17:30(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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