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LCR
项目名称:西站物流园区铁路专用线集运站地基检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35,5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西站物流园区铁路专用线集运站地基检测项目合同包1):
合同包预算金额:384,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84,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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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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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
西站物流园区铁路专用线集运站地基检测项目合同包1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84,000.00 |
384,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无
合同包2(西站物流园区铁路专用线集运站地基检测项目合同包2):
合同包预算金额:351,5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51,5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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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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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
西站物流园区铁路专用线集运站地基检测项目合同包2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51,500.00 |
351,5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无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西站物流园区铁路专用线集运站地基检测项目合同包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请登录)
(8)《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9)《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采发〔2022〕5号);
合同包2(西站物流园区铁路专用线集运站地基检测项目合同包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
(8)《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9)《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采发〔2022〕5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西站物流园区铁路专用线集运站地基检测项目合同包1)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文件,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投标人须具有具备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6月至今巳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信用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按给定格式填写),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严重失信主体、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企业;
7.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情况:供应商及其授权委托人应在“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www.ylcredit.gov.cn)进行注册、登录,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具体操作及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榆林市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釆购活动;
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
合同包2(西站物流园区铁路专用线集运站地基检测项目合同包2)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文件,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投标人须具有具备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6月至今巳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信用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按给定格式填写),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严重失信主体、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企业;
7.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情况:供应商及其授权委托人应在“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www.ylcredit.gov.cn)进行注册、登录,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具体操作及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榆林市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釆购活动;
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02日至2024年12月06日,每天上午08:00:00至11:3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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