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拍卖标的详情:标的物:海南###县福###路2-1号自建房(房屋用途:住宅、房屋面积:********㎡、土地面积:********㎡)。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评估价:********元,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元。特别提示:该房已腾空,具体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该房土地证属于集用地,只限本村人购买。1. 本次拍卖为现状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房屋和土地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本院对上述情况不作担保,所涉及的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若拍卖成交,则按标的物的实际情况交付。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竞买人请需仔细阅读《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标的物详情表》。2. 竞买人应自行了解海南省有关限购政策(竞买人需根据自身条件向当地不动产登记部门咨询)。竞买人因不符合限购政策规定条件的一律不准参加拍卖,如不符合购房条件者擅自参加竞拍后果自负。若竞买人不按限购政策购买导致重新拍卖,除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外,竞买人还需承担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拍卖费等损失。根据2024年10月7###县住房****局发布的###县关于进一步优化###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规定“大力支持住房消费,取消商品住房限购政策,购买商品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无需审核购房人资格。取消商品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转让限制年限规定(有限制产权转让的除外),自取得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即可转让。本通知自2024年10月7日起正式实施,原有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执行期间如国家和省出台新的政策规定的,以上级规定为准。”具体请自行查询该通知文件原文。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4年11月29日起至2024年12月29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如需看样请于2024年12月24日前电话预约,我司将统一安排看样时间(自行前往看样)。咨询、预约看样联系电话:********。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下载招标公告:海南省澄迈县福山镇兴中路2-1号自建房.pdf
请注册或升级为及以上会员,查看招投标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