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招标项目徐大堡核电厂3、4号机组及田湾核电站7、8号机组,招标人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项目投资方的注册资本金和国内政策性银行(或)商业银行贷款,出资比例已确定。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厂址
田湾核电站7、8号机组厂址位于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宿城乡。地理坐标:东经119°27¢33²,北纬34°41¢08²。厂址西距连云港市新浦区中心约28km,距海州区中心33km;西北距连云区中心约11km,北距连云港码头约5.2km;东北距高公岛乡约2km(均为直线距离);南临黄海,西北临东崖屋村。
徐大堡核电厂3、4号机组厂址位于辽宁省兴城市海滨乡徐大堡村南侧海岸边,东临辽东湾,地理坐标为东经120°31′45″~120°33′22″,北纬40°20′5″~40°21′32″。东北距兴城市区约32km、葫芦岛市46 km、沈阳市292km,西南距秦皇岛市约94km,东南距红沿河核电厂103公里(均为直线距离)。西北方向距102国道、沈山铁路、京沈高速公路直线距离约10km,京沈高速公路北侧为秦沈客运专线。
2.2设备名称:流量测量装置设备
设备数量:两项目共40套流量测量装置,每项目20套(每机组10套),具体内容详见规格书
关于设备的技术规格要求:规范等级3级、NA级;质保等级QA2、QA3级交货时间:徐大堡34:3#2025.4.30,4#2025.9.30;田湾78:7#2025.3.30,8#2025.9.30
交货地点:DDP各现场指定地点
2.3项目编号:XD824WXR963C11506BD/HDGC-WZ-GKZB-24-2296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
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货物供货及相关服务。
3.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3.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设计和制造/采购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3.3.1投标人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
3.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2发售时间:2024年11月30日22:00—2024年12月6日17:00(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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