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八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天河热电分公司厂区内
3.工程规模:建设规模:对天河热电2×660MW机组进行一次风机、二次风机暖风系统改造。建设内容: 在#3、#4机组一次风及送风吸入口安装外置式节能暖风器换热系统、管路系统及配套电仪设备,同步在脱硫区域安装浆液取热设备,回收浆液余热来替代蒸汽暖风器,减少燃煤消耗,建成后每台660MW机组年可回收浆液余热28万吉焦,相当于减排9500吨标煤,节能效果明显。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供货期(天) |
| E6608004005240203001001 |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天河热电2×660MW机组节能暖风器余热利用项目 | 新建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节能暖风器系统,以及因加装节能暖风器系统引起的其它相关设施(主要包括浆液换热系统、循环系统、风道系统、管路系统),与原有装置的连接; 能满足节能暖风器系统正常运行所需具备的系统设计、设备选型、采购、运输及储存、制造及安装、土建等设计、施工、调试、试验及检查测试(包括增加性能试验所需的测试孔及排放口) 、试运行、配合考核验收、并协助招标人完成环保、消防、档案、安全、职业卫生等各专项验收,以及完成竣工验收后的运行、维护、检修等工作,服务期为8年。 | 294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资质等级及范围:投标人须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二级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在岗的专职人员,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其他要求:(1)具有独立的、年检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资格或其他组织。(2)投标人至少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业绩时间要求: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4)单位负责人存在交叉持股或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领取时间:2024年11月30日 00时00分至 2024年12月13日 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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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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