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GC20
交通银行项目编号:CG
2.项目名称:交通银行宁夏区分行2025年度现金清分与自助设备清装钞业务外包服务项目
3.总预算金额:人民币肆拾捌万叁仟元整(¥483000.00元)
4.招标内容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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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 (万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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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银行宁夏区分行2025年度现金清分与自助设备清装钞业务外包服务项目 |
现金清分业务外包服务 |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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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助设备清装钞运维服务 |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16.3 |
5.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1年
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经相关部门注册登记并获得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且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行贿犯罪记录,在以往的招标采购项目中没有欺骗、欺诈的行为或不良记录(提供承诺书);
4.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经营异常名录,此项以代理机构开标当天在信用中国查询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查询页面截图,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投标人内部管理规范,近三年在行业内各项考核或评价中无不良记录,且无被集中或频繁投诉情况出现(提供承诺书);
6.投标人未被招标人、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管理部门纳入黑名单或不良记录名单且在禁止参加投标期间(提供承诺书);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11月30日08:30至2024年12月6日17:3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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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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