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10.07万吨/年电子湿化学品扩能改造项目经衢州市智造新城衢州智造新城管理委员会同意建设,投资项目统一代码为2304-330851-04-02-910833。项目建设地址位于衢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念化路8号,建设单位为浙江凯圣氟化学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自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建筑工程1#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内容
1.招标内容:10.07万吨/年电子湿化学品扩能改造项目包装厂房建筑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工程规模:本工程属于工业建筑工程,总建筑面积:6088.46平方米,建筑消防高度:30.158米,最高:33.1米,最大跨度8.4米。
三、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一)投标人:
1.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
3.存在关联关系的企业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下同):
1.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2.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投标截止时间项目负责人也不得有已中标工程或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工程。
3.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人单位自2022年1月1日至今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身份完成过合同金额在4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提供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如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需同时提供其他相关的竣(交)工验收资料或项目业主证明。其他相关的竣(交)工验收资料,仅指竣(交)工验收阶段及之后签署的工程资料,如竣工图、工程价款最终结算凭证等。
(三)其他:
1.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按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配置。
2. 投标人或其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四、招投标方式
1.公开招标。
2.采用评定分离。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
六、投标文件递交(不见面开标)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0日09时3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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