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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河治理工程(徐水段)总体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日期:2024-11-29 收藏项目

萍河治理工程(徐水段)总体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萍河治理工程(徐水段)总体勘察设计  已由  河北省水利厅  以  冀水审【2024】1850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保定市徐水区水利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保定市徐惠水务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建设规模及内容:治理范围萍河自徐水定兴界至雄安新区西部边界,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堤防加高加固、河槽疏浚扩挖、险工治理、堤顶硬化、岸坡防护、信息化建设等。四级堤防,按20年一遇防洪标准治理。 (2)建设地点:保定市徐水区。 (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完成止。 (4)主要成果提交时间节点:2025年3月底前完成编制可研报告;2025年6月底前取得可研批复(期间完成可研审批要件办理);2025年8月底前完成初步设计报告,达到审批条件;初步设计审批通过后45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招标设计(服务)、工程量清单等;施工期间相关的勘察设计伴随服务从施工前准备阶段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止。 (5)质量标准:满足法律规定,以及国家、行业、工程所在地的地方现行有效的规范和标准,并符合发包人要求且通过有关部门批复。

2.2招标范围:萍河治理工程(徐水段)总体勘察设计,具体为: (1)勘察服务:包括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察,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满足本工程建设需要的工程测量、岩土工程勘察、测绘、勘探、取样、试验等,查明、分析和评估地质特征和工程建设条件,制订勘察纲要、编制勘察报告,以及提供设计施工期间相关的勘察伴随服务和发包人委托的其他服务。 (2)咨询服务:包括可研报告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要件及相关前期要件办理服务(含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意见、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及安置规划专题、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及评估、占压生态红线不可避让论证、压覆矿产资源查询(调查评估)、文物古迹查询(保护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等所有影响项目前期审批的要件)。 (3)设计服务:包括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服务)、施工图设计、项目建设实施等阶段的服务工作。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编制设计文件及附件、招标服务、施工所需的图纸及技术要求、施工图预算、招标工程量清单、资金申请报告、移民征迁安置前期相关服务等,以及提供项目建设期间相关的设计伴随服务和发包人要求的其他服务。 注:可研审批要件办理,投标人不具备相应资质或能力的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 2.3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要求:①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②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③具有工程咨询单位乙级及以上资信证书,且业务范围包含水利水电。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1.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

3.1.3信誉要求:未被“信用中国”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由招标代理公司于开标当日现场查询并下载打印查询结果)

3.1.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团队成员均需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202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任意1个月的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

3.1.5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3.1.6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利相关专业(含水利或水电或水利水电)高级(含)以上技术职称并同时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水工结构或水利水电工程规划专业)注册执业证书(或注册资格证书)。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家(含2家); (2)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及分工,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个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0元。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12-02 09:00  至  2024-12-06 17:00  ,(请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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