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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中国联通黑龙江直接蒸发新风系统集中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4-11-29 收藏项目
1.招标范围

1.1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为打造绿色极简网络,推进全省机房绿色低碳、节能减排工作,以最大化利用自然冷源、提升空调系统全年能效比为目标,根据机房使用性质、建设模式、装机速度、气候特点,制冷方式由单一的电制冷逐步向电制冷与各类形式自然冷源组合的多元化供冷方式演进,本项目通过新增新风系统,与空调联动形成多元化供冷方式,降低空调运行时长,节约能耗。

1.2招标内容

物资名称及采购量:

序号

名称

规格参数

单位

数量

项目地点

1

直接蒸发冷风机组

制冷量≥35kW
标称风量≥18000m³/h
能效比≥16
噪音≤70dB

47

哈尔滨10套,大庆30套,双鸭山2套,七台河3套,绥化2套

2

负压排风机

风量≥6000m³/h
功率≤0.25KW
1、排风机采用内转子或外转子铝壳电机,电源电压/频率380V/50Hz。
2、风机出口配置电动风阀,排风阀壳体采用钢板材料,电源220V/50Hz。
3、预留与蒸发式冷气机机组联动接口。
4、与排风风阀、新风风阀实现联动控制。

47

哈尔滨10套,大庆30套,双鸭山2套,七台河3套,绥化2套

本项目是集中项目采购,实际采购量以采购订单为准。

1.3预算额度(不含税):3,494,450元。

1.4到货时间/保修期限要求:订单下发后25天内到货,保修期不少于24个月(以承诺为准)。

1.5框架协议有效期:12个月。

1.6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折扣限价90%。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

2.2投标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证明材料。

2.3①投标人具备有效的住建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如投标人委托第三方施工单位进行施工,要求被委托的第三方施工单位具有有效的住建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提供投标人和第三方施工单位的委托协议;

2.4投标人为制造商或代理商,如为制造商提供制造商声明,如为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所出具针对于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且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2.5投标人须具备2022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前的不少于300万元的机房新风系统同类业绩(提供合同或框架协议,如为框架协议需提供对应采购订单,提供合同(或订单)对应发票扫描件)。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处于禁入期内的中国联通集团黑名单和黑龙江联通省级黑名单及负面清单的供应商及其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采购项目。

2.8其他要求:需要投标人承诺的主要否决投标条款(不可偏离)

2.8.1满足投标须知及标书编制格式要求,必须具有投标承诺函,标书文件(含报价文件)必须具有有效的签名或盖章;

2.8.2投标人承诺遵守《中国联通供应商管理规定》、《中国联通黑龙江省分公司供应商管理实施细则》、《中国联通黑龙江省分公司供应商合规经营承诺》;

2.8.3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满足技术规范书要求;

2.8.4协议到期后终止;采购份额执行完毕,该协议提前终止;如采购份额尚未执行完毕,根据甲方生产工作需要,执行期可在有效期基础上延长,最多延长12个月;

2.8.5投标人承诺中标后与招标人签订VMI厂库前移协议;

2.8.6投标人承诺中标后无偿配合招标人进行物资码化管理(含码化标签);

2.8.7投标人承诺满足本项目《安全生产协议》要求,并在中标后与甲方签署《安全生产协议》(通信建设工程)。中标人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人身安全,由中标人负全责;

2.8.8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即投标人按需求提供设备及材料和安装工程服务、系统调测服务、系统集成服务等;投标报价包含相关费用(相关费用不单列)。相关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拆除费、设备费、辅材费(通风、电路、进排水系统安装辅材等)、安装调测费、运输费(到达订单所在地)、保险费、售后服务费等,同时需要承担项目交付验收前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

2.8.9投标人产品满足节能要求:使用智能新风进行节能改造后,经改造的机房全年PUE数值较改造前降低8%以上(含)。若低于8%,招标需求部门将对招标人提供的产品做换货处理,换货后仍未达到要求,招标人将扣除终验付款并列入黑龙江联通负面清单;

2.8.10投标人提供新风系统制造商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其中保修期不少于24个月,以承诺为准;投标人承诺机组过滤耗材保修期不少于12个月,以承诺为准;若机组过滤耗材过保修期,投标人承诺,不高于招标人限价供货;

2.8.11投标人在哈尔滨市设有常驻机构且有固定办公场所(固定办公场所以房屋权属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为准),或承诺中选后一个月在本地设立机构及固定办公场所,且设立的机构及固定办公场所在合同履行完毕前不得撤销或撤除;

2.8.12履约保证金按照采购份额的10%缴纳(向下取整至万元收取)。中标人应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5日内(法定假日除外)向采购人提供履约保函或履约保证金。银行履约保函(银行履约保函中不得含有限制甲方正当考核权内容,不得含有如支付违约金需经仲裁或判决后支付等限制性条款,否则将无法签订合同,该中选结果顺延或重新采购)在协议签订前缴纳。协议期满后(合同履行完毕后)返还(无利息);

2.8.13招标人将不定期对中标人到货产品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到货抽检,中标人需承担检测费用。中标人到货产品抽检不合格,按照《中国联通黑龙江省分公司供应商管理实施细则》、技术规范书相关规定执行。如因供货产品质量问题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30日09时00分至2024年12月0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23日13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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