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甸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标段已由大庆市农业农村局以庆农发【2024】35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债及省财政配套资金,招标人为林甸县农田建设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林甸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标段;
2.2建设地点:四合乡学田村;
2.3招标控制价(二标段):18,413,668.96元;
2.4建设规模:旱田1.46万亩;1.灌溉与排水工程:(1)小型水源工程:机电井48眼,井房48座,农用井水泵48台,喷灌及配套设施48套;(2)建筑物:涵洞2座。移动泵车1台。2.田间道路工程:共修建田间道路17.345公里。(1)机耕路(砂石路)17.345公里。3.农田地力提升工程(1)土壤改良0.98万亩。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5招标范围:完成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包含的全部内容;
2.6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5年12月31日竣工,总工期为365日历天(上述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6个标段,同一投标人只可对本项目的一个标段提出申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或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期间企业资质未处于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吊销或暂扣等处罚期内;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提供连续3个月(2024年08月-2024年10月)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根据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如依法不需要缴纳养老保险的,应提供相应证明;
3.3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要求: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1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岗位证书、质检员(质量检查员)(1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岗位证书、安全员(1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C证。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工作,同时提供近三个月(2024年08月至2024年10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缴费证明,以查询截图为准。(建办市函〔2019〕92 号)的“六类人员”除外);如依法不需要缴纳养老保险的,应提供相应证明;
3.4本次招标信誉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投标人自行查询,查询日期须为公告发布之日后,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2)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均无行贿受贿犯罪行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ww.court.gov.cn/wenshu.html)出具的查询记录网页截图),投标人自行查询,查询日期须为公告发布之日后,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获取招标文件
下载时间为2024年11月30日08时00分至2024年12月07日0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一次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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