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4.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04万元
采购需求:
(1)对建湖县境内圩区堤防全面开展白蚁等害堤动物隐患普查与初步治理工作,调查全县总长1045公里圩堤白蚁等害堤动物的活动痕迹,重点检查历史有蚁害部位堤段,编制建湖县2024年度白蚁等害堤动物检查及防治报告,结合现状调查情况,开展相应的防治工作。(2)对全县61个圩区1045公里圩堤断面按照平均2公里1个断面进行断面测量;调查并复核全县外圩1172座圩口闸和757座排涝站的运行情况和存在问题。编制圩区堤防、圩口闸和排涝站调查分析报告。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2月至2025年6月,开展2次普查,对堤防的堤身、护堤地、护堤地以外50m范围内的所有绿化树木、草坪以及穿堤建筑物检查有无蚁迹如分群孔、泥被、泥线等,并做好记录和现场标记。第一次普查安排在2024年12月,第二次普查安排在2025年4月至5月。 2024年底前提交第一次白蚁防治报告,2025年3月底前,全部完成对建湖县圩堤测量和外圩建筑物的调查工作,编制完成圩堤及建筑物工程调查报告初稿。2025年8月底前完成全部工作,提交调查与防治报告并通过甲方验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表(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为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的中小微企业,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采购鼓励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严格执行采购关于支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政策规定。如本次采购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的相关证书(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已正式公布的最近一期信息为准,如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未提供认证证书的或认证证书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其他条件相同情况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3.执行投标产品的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相关政策:供应商对于投标产品的商品包装、快递包装应按照《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执行;
4.执行数据中心采购相关政策:若涉及到数据中心采购,应按照《<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库〔2023〕7号)执行。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供应商;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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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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