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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锦州市分公司智慧场景建设软硬件(商超类)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11-29 收藏项目
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锦州市分公司智慧场景建设软硬件(商超类)项目
2、招标编号:LNT
3、项目概述:智慧场景建设软硬件(商超类),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内容:

包号

招标内容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服务期限

备注

01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锦州市分公司智慧场景建设软硬件(商超类)项目

118450

118450

合同签订后,在招标人下达交货指令后20天内,投标人按规范书要求提供招标人要求的全部设备。

 

注: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5、投标人资格条件:

5.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供应商必须具有与本项目采购服务相应的经营许可,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

5.2投标人需为辽宁邮政智慧场景建设入围服务商采购项目(商超类入围单位)。

5.3供应商如为制造商应具备国家主管部门认定的产品研制、生产和销售资质,如为代理商应出具制造厂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及销售授权书,保证全部为出厂标配。

5.4投标人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5.5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5.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5.7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包次投标。

5.8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5.9供应商知悉并认可关于履约保证金缴纳、采购供应商黑名单处罚措施表。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6、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30日08:00至2024年12月06日16:00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0日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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